sy、🐛呀:薄天游
凹3:botianyou

【锤基AU】甜食者 (上)【极速风流James Hunt×我看见了光Hank Williams】

短篇,AU设定,仅借用人物形象。

暗戳戳地说可以代入闪电宫的社会背景,如果读者大老爷看过我的长篇《闪电宫纪事》的话。私心把它当成了闪电宫的番外。

BE/OE。

赠 @是洛基不是落姬 

  甜食者
  

      文/薄天游



  “亲爱的詹姆斯……”
  
  才写了短短两个单词,钢笔就断了水。汉克舔了舔尚有甜味儿的牙齿,决定耐心一点儿对待它。但他刚轻轻一甩,流线型的墨珠就洒满了信笺本的扉页,好像一只只窥探的眼睛,透过字里行间窥伺着他内心的隐秘。这下,他感觉自己刚才错误地把耐心注入了笔囊里。
  
  撕掉第一张纸并没有让他的心情变好。看着本子边缘参差不齐的锯齿,他的呼吸变得更加沉重,嘴里也瞬间尝到了苦味儿。
  
  都是你干的好事,汉克·威廉姆斯。把完好的东西变得残缺,这不是你的拿手好戏吗?他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想把所有烦恼都一并拔除,仰面靠在椅背上。
  
  他从托盘里取了块糖扔进嘴里,依旧是味如嚼蜡。这是医生推荐的脱瘾方法,但别说是哄孩子的糖块,他甚至试过抓一把砂糖扔到嘴里,嗓子被那腻人的味道一刺激,就立刻吐了出来,接下来的两天,声音都是沙哑的。
  
  该怎么描述甜胶呢?大概和詹姆斯·亨特给人的感觉差不多。他们都不是纯粹的甜腻,事实上回味还有点儿苦——见鬼,听起来像在描述那家伙的体味。他们都是意料之外的,他们都是价值不菲的,他们都会引人自取灭亡。
  
  汉克强迫自己不去舔牙齿,放慢呼吸的频率,同时伸手抚摸这个信笺本绵软光滑的纸张,直到胸腔里隐约的“呼哧”声平息下来。“既然现在连个便签都写不出来,干脆就别难为自己了,”他想,“这个本子很厚,不等我用完它,我肯定就不会再有机会给他,或者给任何人写信了。”所以他重新拿起钢笔,在洇上墨迹的第二页草草写了起来——
  
  “写给我自己。”
  


  7月……也许是20日 阴雨(所以我看不出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
  
  今天撞上了一个疯子。
  
  我仍在努力争取资助人,唐仍在执意阻止我。几天前我还在游说乐队的其他成员,让他们尊重我们朋友的选择,抓“急流勇退”这个词就像抓了根救命稻草,没完没了地解说。可现在,我不明白他的用意了。他为什么要阻止我?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贵族宴会上?
  
  他把我拉出去,目光在我的牙齿上停留了一秒钟,我立马警惕起来,还好这似乎是我的错觉,他很快拿出他标志性的慢吞吞、湿漉漉、字正腔圆的音调说:“汉克,咱们谈谈。说实在的,我不认为乐团需要什么资助人。为贵族老爷们献唱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哪个歌手都不该去受那份儿活罪——除非走投无路。”
  
  他的目光第二次停留在我嘴上,虽然我已经微微抿住了嘴唇,一丝笑容也不留给他。就在那时我明白,虽然我伪装了自己只有点微微发白的牙齿,唐仍然知道了我的秘密。一个不合时宜的甜食者从人群里挤了出来,匍匐在我们脚下,晃着我为了今晚的演出新做的裤子,露出了婴儿般天真的微笑,他白得不正常的牙齿晃得我眼睛直疼。
  
  “一文钱也行,先生……”
  
  我一路后退,想像每一个正常的公民一样驱赶这个败类离开,居高临下地痛斥他们对甜胶的依恋。可唐的目光一直如影随形,让我斥责的话说不出口。我退着退着,险些碰倒了一张矮桌,但甜食者始终没有松手。我求助地看向唐,可他只顾向被我撞上的人们道歉,一点儿也没有解围的意思。现在我彻底确定,他抓住了我的把柄,他想用这事儿给我个警告——看看吧,汉克!这就是你的未来!
  
  正在我绝望的时候,只听见“砰”的一声脆响,好像有人在身后放了个礼炮。我还没回过神来,浑身就都被浇湿了。诸神啊!这是我向老师借钱定做的衣服,可还没等在贵族面前演出,我还没拉到资助人,这身衣服就和我的前途一起毁了!
  
  我很快反应过来,刚刚一直在身后引着我后退的人是唐。他是故意要毁了我的演出!还有那个被浇了一脑袋酒的甜食者,一个可怕的念头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杀害甜食者不犯法。这条法律是针对屡禁不止的甜食者犯法现象。任何人,只要他有了甜食者标志性的雪白牙齿,就意味着他已经不再算是一个人,他是国家的毒瘤,是啃食人民的过街老鼠,他的人生不再有意义,他不可能再做出任何贡献,而作为平民阶级,没有贡献的人生等同死亡。可我从没听说过哪个甜食者真的被沿街杀害,杀人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哪怕是我见过最低劣卑鄙的流浪汉们,也不会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病鬼,杀得那么心安理得。
  
  而我呢?我到底是被甜胶麻痹了心智,还是……
  
  一只手臂突然箍住了我的肩膀,打断了我的思绪。那家伙手里拿着半空的香槟酒瓶,晃了晃便递到我嘴边,半点歉意也没有:“压压惊,兄弟。”
  
  瓶口戳在我的嘴上,我空有一腔怒气却无从发泄,刚要张嘴说话,他就不由分说地把酒倒进我口中,浓烈的酒精冲刷掉了牙齿上残留的甜味儿我立刻无所适从起来就像现在这样我恨自己连这一篇日记都没法写完连标点也……

  


  汉克手忙脚乱地抓起一小片琥珀色的甜胶扔进嘴里,因为太过匆忙,差点直接把它扔进了喉咙里,他赶紧一边干呕一边伸手把它放回到舌尖上,甘甜的滋味像一个巨型炸弹,在唇齿之间引发了一场创世爆炸,丝丝缕缕的甜意最大限度地弥漫到每颗牙齿上,他紧绷的四肢瞬间收紧,每一个毛孔都发出了满足的叹息,他却不敢动一动舌头,生怕舔掉了牙齿上残存的甜味儿。说实在的,他真恨自己的鲁莽,恨那点折损在嗓子里的甜味,恨那个写日记的决定。
  
  但他还是又提起了笔。甜胶在逐渐侵蚀他的记忆和健康,而他更担心的是,如果这时候不写下来,他就永远没有勇气再记录下过去的一天了。
  


  我当然有理由认为他是个贵族。他大胆、张狂、恣意妄为,甚至连在烈日下闪耀的金发都昭示出年轻贵族们特有的轻狂。我被酒呛了一口,咳嗽了两声之后,刚想跟他道歉,却看到他已经另开了一瓶酒浇在自己头上,恣意张开双臂,接受洋装阔帽的小姐们的欢呼。那一刻,我以为他是这个世界的核心,他的笑容散发着无尽光芒。她们拍着手,齐声叫他的名字:“詹姆斯·亨特!詹姆斯·亨特!”
  
  他响亮地吹了段口哨,像条狗一样甩了甩浇湿的头发,高高举起一根手指,大声说道:“十一号!女士们,只需要盯紧第一位,那就是十一号!”
  
  衣香鬓影中,他被簇拥着离开了,可他没有抱任何一个女人。我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拿着见底的香槟酒瓶,就像一个等着被清场的垃圾。
  
  詹姆斯·亨特,他应该是个赛车手。我没看过赛车比赛,听说那是一种贵族们的游戏。或许他们被红酒和钞票浇灌的贫瘠生活太需要一点动人心魄的刺激,所以这位小亨特爵士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命交付到车轮之下。我说不好自己是嫉妒他还是同情他,也许我有机会在贵族晚宴上唱他点的歌,也许这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
  
  贵族给乐队安排的排练场所是一片绿地,我不知道该夸它空旷还是说它快把我们热晕了,鼓手几乎都不敢去敲被烤得滚烫的鼓边。在我们排练了几次,确认无虞之后,我再次看到了詹姆斯。他一只手扶着车道边缘的铁丝网,吐了个昏天黑地,他刚要用袖子擦掉嘴角的秽物,抬起头就看到我递过去的一张手巾。没了手巾,这身行头就不那么像贵族做派了,但是我不在乎,我急切地想和一个贵族说两句话,随便说点什么都好,只要让我看起来不像个刚被遗弃在酒瓶子堆里的人。
  
  “这算是回报我的香槟吗?”他已经换上了赛车服,隔着一层铁丝网望着我,戏谑的眼睛里似乎有几分不认真的谢意,他的眼睛扫过我身后的乐队,冲我呲了呲牙,“我以为你是贵族呢,兄弟。”
  
  我的脸立刻羞了个通红,只好假装被酷热折磨,伸手扇了两下风,用极仓促的口气说:“没错,亨特爵士,这里真是太热——”
  
  他愣了一下,旋即无所谓地摆了摆手笑道:“叫我詹姆斯就行。你第一次来看比赛吗?答应我你会为我助威,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去赌场押我点儿钱,输了不管赔,赢了还得请我喝酒。”
  
  “呃……的确是第一次,事实上我不是这里的驻唱歌手,一位贵族阁下……准确地说,他大概算我的资助人,我猜他想资助我,这很荣幸……”
  
  詹姆斯完全没在乎我的窘境,作为一个贵族,他大概没少见识诚惶诚恐的平民,以至于他完全忽略了我被揭穿的惶恐,自顾自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在这个赛道比赛,但是没办法,我们都得适应不是?别误会,我不是因为紧张或者中暑才呕吐的,这是个人习惯,就像我上场前一定得泡个妞一样……歌手也行。”他瞥了我一眼。
  
  原来他也在虚张声势,可就算贵族紧张到呕吐,他们也是高高在上的。我正窘迫得恨不得和铁丝网融为一体,就听见鼓手在身后招呼我:“汉克!热场时间到了!”给了我个绝佳的台阶下。
  
  “热场?我能点首歌吗?”詹姆斯饶有兴趣地问。贵族大概都像他一样不肯轻易放过半点新鲜事。
  
  “当然,但是……”我当然没法拒绝他,伸直手臂极力画了个半圆,表示距离很远,“我们的第一场在酒吧里,你得从赛场出来,我刚刚看到三号门大概在那里,离这里最近,但你也得走好一会儿,如果你赶时间,可以在比赛完之后——”
  
  “没那个必要,汉克。”他自觉地叫道,“我赶时间,赶着想现在就过来拍拍你的肩膀,兄弟。”说完,他伸手抓住铁丝网的缝隙,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跨坐在了三米多高的铁丝网顶端。网的两端同时响起惊呼声,他再次成了全场的焦点,男人女人们、贵族平民们都在尖叫,他招摇地冲四方挥了挥手,爬到离地一米多的地方就迫不及待地纵身跳下,我赶紧伸手去扶他,他有点踉跄地栽了过来,一把揽过我的肩膀,豪爽地哈哈大笑:“你看,詹姆斯·亨特要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
  
  “你疯了,巨星!”铁丝网的另一端,他的朋友喊道,“还有五分钟检录!”
  
  “啊哦,”他一扁嘴,就像个吃不到糖的小孩子,“詹姆斯·亨特要说大话,没有说不出来的……有人说过你的眼睛很美吗?这句不是大话。”
  
  我想告诉他,你说出了我要说的话。就在我忘记他是个贵族、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的一刻,我做了个草率的决定。
  
  “就在这里唱一首,朋友们,当成排练。”我看出鼓手想点什么,其实他根本不用说,我知道他想说出我们现在还没有正式得到资助,有这次演唱的机会已经是难能可贵,但我不愿意让乞丐的穷气浇灭被詹姆斯点燃的豪情,先他一步抢过了话头,“我知道不能耽搁,就一首。”
  
  在鼓手点了头后,我立刻就唱了起来,我忘了问他想听什么,也忘了我唱的是什么,也忘了拿自己的吉他,中间有好几处走调,词也全唱错了,乐队最后索性放弃了为我伴奏。这绝对是我有生以来唱的最差的一次,比吃了砂糖那次还差劲,我的老师没有骗我,过度的情感会毁了一首歌,更会毁了一个歌手。更糟糕的是,我回过头想对乐队表示抱歉的时候,发现我们要争取的资助人,那位男爵就站在远处听着。我看不清他的神情,但一定不会比我此时的脸更难看了。我知道,资助泡汤了,大概以后再也没有贵族愿意资助我了,就连詹姆斯也算在内。首先,我不指望他能明白,这首歌对我今后的命运会产生多大的影响。而且,人人都知道,世界上只有两种歌手,一种是所有人都抢着资助的,另一种是无人问津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如果你去资助一个无人问津的歌手,如果他唱得好,就证明别的贵族没有眼光;如果他唱得像我刚才一样糟糕透顶,就证明你庸俗到家。
  
  但是我不后悔。我向詹姆斯鞠躬致谢,这不是礼节,我是真的想感谢他——他让我第一次能为别人做点什么,他让我在变成一个甜食者后,第一次在甜胶以外的事物上找回了热爱的感觉。
  
  “你看,詹姆斯·亨特要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这不是大话。”我勉强扯出一个笑容,重复了一遍他的话,“祝你成功。”
  
  他湛蓝的眼睛亮了一下,嘴唇也微微颤抖,我不知道爽直如他,还有什么话是需要犹豫一下才能说出口的。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冲我点了下头,又矫健地爬回了铁丝网的另一边,边跑边戴上头盔,消失在汹涌的人潮中。而我则沉默地走回到乐队中间,拿起我的吉他,回到寥寥无人的酒吧开始唱热场曲。十首,二十首,我唱得越来越精纯娴熟,可男爵早已经走了。
  
  突然,酒吧外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欢呼。我听到他们在喊一个名字,但离得太远,我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在喊“亨特”。地动山摇一般,那个声音迅速由远及近地传了过来,好像要把酒吧淹没一样。这么一来,原本就不多的客人更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纷纷跑出去一看究竟。在演奏的间隙,乐队迟疑地看着我,我看着空无一人的酒吧,放下了吉他。
  
  “砰”地一声,大门被人潮生生挤开,好像有人往酒馆里投了一个重磅炸弹一样。走在最前头的人是男爵,詹姆斯跟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个冠军奖杯。男爵满面春风地迎了过来同我握手,他的掌心滑腻腻的,全是因兴奋出的汗:“赢了!詹姆斯赢了!我押了十万,一赔四,赢了!我一定要资助你,托你的福,托你的福!”
  
  我还没反应过来应该说点什么,詹姆斯就像一头战胜的雄狮般冲上来,低头吻住了我。我没法形容那种感受,只记得我晕晕乎乎地松开了男爵的手,但他似乎不以为忤。酒吧昏暗的灯光在我眼中扭曲,金色、黄色、红色、蓝色、绿色,哦,那好像是他虹膜的颜色,而红色则是他脱下赛车服后身上的伤口,绿色呢?大概是床单或者窗帘……
  
  所以,看到这里就容易明白了吧,我撞见的疯子叫汉克·威廉姆斯,是我自己,我比詹姆斯还疯。

  


  甜胶的力量已经弥漫到了他的每个细胞内。汉克长叹一声,涣散的目光重新聚焦在下一页白花花的纸上,重新耐心地提起笔来,这一次的抬头写得格外漂亮。
  


  詹姆斯:首先祝贺你的胜利!希望你回来之后能看到这张字条,明白我有多么荣幸遇到你。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说,我必须离——
  


  “离开”这个单词对他而言,写起来难度似乎太大了。他正打算撂下笔缓口气,房门突然被打开了。他的老朋友唐面色不善,站在昏暗的楼道的阴霾里,公事公办地说:“男爵希望现在欣赏你的表演,威廉姆斯。”

-tbc-

带基友们 @莉莉白  @馅饼君  @兰若望  @纷纷FIN-话不多说李子拿来  @白昼如焚 

 
评论(22)
热度(34)
© 薄天游 | Powered by LOFTER